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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热议:寿县:赡养父母起纠纷 司法守护夕阳红

2023-06-16 21:01:18来源:寿州人


(资料图)

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有些人却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拒不支付赡养费,也不尽赡养义务,八旬老人一气之下将自己四个子女告上法庭,一起来看看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审理的这起赡养费纠纷吧。

基本案情

原告与老伴共同生育的四名子女都已成家,膝下儿孙成群,自己也是退休职工,本应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但2021年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经查胸12椎体骨折,骶3椎体骨折,加上其已经80多岁高龄,已无法独立生活,需要由他人护理、照顾才能正常生活。一开始几个子女还能勉强照顾,后因各自也有自己的家庭,于是纷纷找借口推脱。原告每月两千余元的养老工资不足以支付每月的聘请保姆的费用,无奈之下只能将四名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儿女给予一定的赡养费及护理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原告已逾84岁高龄,已没有能力通过正常的劳动获得收入,每月虽有职工养老工资2758元,但不足以支付所请保姆每月4000元的费用,其四名子女均应履行赡养的义务。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原告因车祸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保姆护理的事实,并酌定所雇保姆每月的费用,由原告个人养老工资每月支付1000元,剩余3000元由四名被告每月各负担750元。原告养老工资除去每月需支付保姆费用外,能够满足与保姆的共同吃住及其他日常花销需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解读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严重,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赡养费纠纷案件数量也逐年增加。高龄老人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比较脆弱,他们更需要家庭的温暖、子女的关心。家是每个人一生中最温馨的港湾,父母在,则家在。尊重、孝敬父母,不仅要为他们的生活提供物质保障,更要在精神上给予更多关心,让操劳一生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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